道路交通标牌所用的反光膜,有一些供应规范,在出厂时候应做到:
1、反光膜通常应以成卷的形式供货。反光膜应均匀、平整、紧密地缠绕在圆芯上,不应有变形、缺损、边缘不齐或夹杂无关材料等缺陷。
2、每卷反光膜长度一般不应少于45.72m。整卷反光膜宽度方向不能拼接,长度方向的接头不应超过3处,并在成卷膜的边缘应可看到拼接处。每拼接一处应留出0.5m反光膜的富余量。每段反光膜的连续长度不应小于10m。
3、反光膜应具有颜色的可印刷性能,常温环境下采用与反光膜相匹配的油屋及印刷方式,可对反光膜进行各种颜色的印刷。
4、反光膜应有平滑、洁净的外表面,不应有明显的划痕、条纹、气泡、颜色及逆反射不均匀等缺陷,其防粘纸不应有气泡、皱折、污点或杂物等缺陷。5、反光膜如不具备旋转均匀性,即在不同旋转角条件下的光度性能存在差异时,制造商应沿其反射系数值较大方向做出基准标记。